铸造平台 成就员工 创知名品牌 建专家团队

国内资讯

要闻:建筑业、勘察设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被取消!

新闻时间:2017-12-13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ztcjjt

2017年已接近尾声,那么时隔一年建筑业资质到底发生了哪些变化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司于2016年11月24日发出“对取消8个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征求意见”的函引起网上热议,那么时隔一年建筑业资质到底发生了哪些变化呢?

 

8个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包括:建筑装饰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建筑幕墙工程,轻型钢结构工程,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风景园林工程和环境工程,向城市建设司、公安部消防局,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工程智能设计分会,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中国建筑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出此征求意见函,要求在12月9日之前给予回复。

 

通知中说。为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要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须进一步减少工程设计资质类别,以上8个专项资质取消之后,单独承接上述八个专项工程设计业务不再需要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行业、专业事务所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与其主体相配套的专项工程设计。

 

此前《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对工程属性相同或相近、企业数量少的专业资质予以取消或合并,将原来21个行业155个专业资质取消了40%,但被认为仍属于“微创手术”并无质的变化,未能获得认可而迟迟未出。

 

业内传言有两种可能:

1、标准不再出台,直接取消。

2、继续出台,但必然会有大动作,出“大手笔”。

取消工程设计资质并非空穴来风

今年9月,住房城乡建设部曾发出《关于取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征求意见的函》,对“中央编办”提出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重点研究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征求意见。重点研究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建筑业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建筑企业资质包括总承包特级、一级、部分专业承包一级;勘察类包括工程勘察综合类、专业类甲级,海洋工程勘察甲、乙级;设计类包括工程设计综合、行业及专业甲级、专项甲级,部分涉及专业部委的乙级资质认定;监理类包括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认定。

 

中央编办建议取消的理由:

该事项是政府部门对建筑业从业企业业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的审批,建筑业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和监理企业可以由市场主体自主选择,政府部门无需对其资质设定准入门槛。

 

取消后,政府部门可发布标准、规范,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通过行业自律实现管理目标。

 

取消政府部门对企业资质审批入后,确需对企业专业技术能力水平评价的,改为逐步通过行业自律,市场选择和社会评价来实现,不再由政府部门“背书”,政府部门监管可通过设立“黑名单”,公开有关信息等方式来达到管理目的。

 

此征求意见的结果有两种可能:

1、就此取消企业资质管理,分析可能性相对比较小,因为阻力太大,各方面尚未做好准备。尽管去年7月出台的“建筑业改革发展若干意见”明确要“淡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但这个过渡期市场普遍的观点是至少3-5年。因为行业“十三五”规划中并未提出这个目标。

 

2、继续“小改小革”,反复权衡,找出“相对不重要”的先放开。所以才有就取消8个专项资质征求意见的函。据此分析,征求意见之后予以取消的可能性保守估计能达到80%。

 

住建部合并的资质
 

新版标准

旧版标准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

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电信工程专业承包

电子工程专业承包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

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

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

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

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通航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水上交通管制工程专业承包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住建部取消的资质
 

 

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

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承包

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

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

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

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

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专业承包

堤防工程专业承包

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

水工隧洞工程专业承包

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炉窑工程专业承包

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管道工程专业承包

无损检测工程专业承包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

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以下整理补充已经取消/拟取消的资质大致情况:

 

01

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已取消

 

20‌‌14年11月6日起,各省级及以下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停止受理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和升级申请。2014年12月6日起,住房城乡建设部停止受理上述资质申请。企业已持有的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继续有效。

 

02

园林绿化资质已取消

 

2017年4月13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的相关申请,园林资质正式取消。

 

03

招标代理资质或将被取消

 

2017年7月,根据招标投标协会的座谈会通知,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组织市场主体、业内专家学者就取消招标代理资格对招投标市场的影响和效果等会议内容进行研究座谈,在国务院“放管服”的背景下,招标代理资质或将被取消。

 

04

劳务资质取消实行试点(时间未定)

 

根据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17年工作要点,将积极推进建筑用工制度改革。研究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大力扶持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发展。浙江、安徽、陕西3省取消劳务资质试点工作已经开展了一段时间,离正式文件出台应该不会很长。

 

05

工程咨询资质、地质勘查资质、物业一级资质等40项行政许可取消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40项国务院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和1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另有23项依据有关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企业资质不断简化与取消

 

(一)国务院颁布《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进一步简化资质类别与等级设置

2017年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着重强调优化资质资格管理。

《意见》明确要求: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减少不必要的资质认定。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对信用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企业,在其资质类别内放宽承揽业务范围限制,同时,加快完善信用体系、工程担保及个人执业资格等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明晰注册执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有序发展个人执业事务所,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

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坚持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改革方向,探索从主要依靠资质管理等行政手段实施市场准入,逐步转变为充分发挥社会信用、工程担保、保险等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市场优胜劣汰。加快研究修订工程建设企业资质标准和管理规定,取消部分资质类别设置,合并业务范围相近的企业资质,合理设置资质标准条件,注重对企业、人员信用状况、质量安全等指标的考核,强化资质审批后的动态监管;简政放权,推进审批权限下放,健全完善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审查制度;改进审批方式,推进电子化审查,加大公开公示力度。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印发,直接取消/并入/合并等共取消24项专业承包资质,劳务资质取消等级划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与原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相比,调整力度很大,其中:

直接取消土石方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安装工程、金属门窗工程、预应力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无损检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等8项专业承包资质;

高耸构筑物工程、电信工程、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堤防工程、水工大坝工程、水工隧洞工程、火电设备安装工程、炉窑工程、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管道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12项专业承包资质并入相应总承包资质;

建筑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等8项资质进行了合并。

 

关于企业资质管理的几点预判

通过以上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政策,关于企业资质未来发展趋势有几点判断,仅供参考!

第一、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逐渐简化弱化是必然的方向;

第二、资质会不会全部取消?我们认为全部取消的可能性不大!

第三、哪些资质会被取消?我们认为市场化程度高、施工安全质量风险低、不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的资质或将被取消!例如:已经取消的园林绿化资质、正在研究建筑施工劳务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将是取消的重点;

第四、哪些资质不会被取消?我们认为涉及国计民生、安全质量风险高、技术难度大的资质短时间内被取消的可能性低,例如:各类施工总承包资质;

第五、没有取消的资质改革的趋势?住建部明确提出将修订资质标准,简化资质考核条件,重点考核企业信誉和业绩等指标。试点开展对信用良好、能够提供全额担保的企业,取消承揽业务范围资质限制。企业经营的核心是信誉与业绩,这是资质将引导的方向,也是趋势。

 

专家分析:建筑业企业资质会不会取消?

 

对于取消资质,欢呼者有之,反对者有之,但更多的是观看和质疑。

今年住建部改革的力度是比较大的,特别是针对资质审批这一块,见二连三的出台政策“简政放权”,比如,2016年10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过官网正式发布《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该通知第一条明确提出: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从根本上铲除了资质对建造师等证书的需求。另外,网上近期热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司于2016年11月24日发出“对取消8个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征求意见”的函,有些认为取消资质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资质不会取消有三大因素

 

因素一:企业资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势之一,只会完善,不会放弃

在计划经济时代,为了有效进行建筑质量的监督管理,国家参照了前苏联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模式,即对建筑企业设定相应条件,达到的即授予不同级别的资质,未授予资质的不准许进入建筑市场。这个举措在当时计划经济的年代是很有效的,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现在市场经济发展了30多年了,原有的资质管理模式已经不太适合建筑业的行业发展了,但欧美日也不是说对建筑企业都不管的,他们虽然没有资质,但对建筑的承包商也是采取了许可证的制度,这个所谓的许可证制度,和中国工程企业的资质,其实并没有什么两样,只是他们少了所谓的政府认定,多了保险公司的市场认定而已。

中国对于西方的工程管理经验,肯定是选择性的吸收,而不会全盘西化。比如从新世纪开始便引入了西方的建造师制度,并没有全盘吸收,而是选择和企业资质的双重管理,这引发了非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个人和企业“挂证,借证”的问题,受人诟病。但最终肯定会找到解决的办法,以突显我国国家制度的优越性,毕竟,中国和西方的竞争是全方位的,有经济方面的竞争,但更高层的其实是文化层面的意识形态的竞争,外来的经拿到本地肯定会有中国化的过程,否则就成了“全盘西化”,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因素二:取消企业资质会影响整个建筑生态

有些人想当然的把中国建筑业发生的问题一股脑儿的推到企业资质身上,这个其实是片面和幼稚的,如果一下子就把资质取消,那么建筑市场,那不是乱不乱的问题,而是成了无法操作的问题。

在法律层面,《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上位法都明确写入了承接工程的施工企业必须要有相应的资质,在这些顶层法律没有修改之前,住建部作为国务院的一个部门,自行提出取消企业资质,这是不被允许的。同理,行政法规层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部门规章层面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也对承接企业的资质有明确的要求,这些法律法规要因为取消资质推倒重来,也是几乎99.9%的不可能。

在招投标层面,没有资质,那工程有这么多的类别,不同的企业做不同的活怎么区分,这些企业没有资质证书,就凭一张工商注册证书去投标吗?这显然也是不可能的。

因素三:企业资质是约束企业行为的有效手段

中国工程建设行业这几年确实出现了很多问题,但把这些问题归咎于资质是不合理的,相反,正是因为有资质的存在,才让这些从事工程的企业有所忌惮。

比如,某个企业要是在工程中不加强管理,出现了严重的安全质量事故,那建设主管部门轻则可以让其资质降级,重则取消其资质,把其清除出建筑市场,再严重的,还可以会商公安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最后一步的成本很高,但要对企业的资质进行管理,这个手段还是很有效的,要是没有资质,怎么约束企业?

另外,虽然强调个人执业的责任没错,但从事工程行业,特别是施工阶段,就凭几个注册建造师个人负责是不行的,必须还要有一定的融资能力、工作经验和施工机具机械,这些事情目前还只能是让企业层面承担责任,而不可能直接让个人承担责任。

当然,我说企业资质不会取消,并不是说企业的资质管理制度一层不变,相反的,企业资质管理虽然是建设工程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但因为其发生了很多很多的问题,主管部门肯定会不停的改进,不停的发展,与时俱进。

 

 
可能的改革方向

 

企业资质只会淡化,不会取消。我看了很多很多的官方资料,住建部没有一个文件说要取消资质的,官方的说法是淡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淡化和取消,那显然是程度相差巨大的字眼,现在很多人一看取消企业资质就欢呼,那是因为这些企业基本都是升级资质的失败者,他们花费了很多的资金和精力,拼命搞资质,但都没有成功,这些没有成功的企业,基本都是举双手zan成取消企业资质的。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企业资质会一直存在。

资质会从行政认定转移到数据和市场认定。原来在信息不发达的年代,企业申报资质只有通过纸面的方式进行,那么这个申报资质基本是各个企业准备好了资料之后,法定代表人在申报文件上签署上了为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的字就可以了,然后一班专家在四川的办公室里翻阅资料,他们认为资料做得好的就给过,做得不好的,只能打回去不过重来。在那种方式下,对于一些有实力但资料做不好的企业,确实不太公平,也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造假的行为。但自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线以后,这个现象就会杜绝,企业造假行不通了,所有的数据都透明公开,一切都要以实力说话。笔者觉得大家恨的其实不是资质,其实是那些投机取巧,造假得利的企业及由此造成的不公平行为,恨的是资质的审批方式。现在好了,一切都平台上说话,少了人为造假收益的可能,那么大家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在浙江、安徽、甘肃等地,已经开始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五个零”,即“申报零资料,受理零窗口,办件零人工,领证零上门,归档零纸件”,但在这里,并没有出现评审零人工,也没出现受理的时段是一季度一次还是一年一次等等。这就提醒了各个工程企业,虽然部里一直强调淡化资质,但企业可不要淡化对资质的重视,而要更加重视的是,未来的资质会怎么评定,怎么确认,如果不了解其中的变化,那有可能会受到意想不到的损失。

行业改革可能会合并减少部分资质,但留下的仍然需要资质管理。中国的建筑工程行业的企业资质制度会一直执行,但资质的类别压缩减少的可能性却会很大,比如,目前的总承包资质有12项,其实还是有压缩减少的空间的,专业承包资质也还有36项,这些过分的细微的专业划分影响了建筑企业的跨界发展,估计还会有一定压缩,特级企业可能会约束更少,最终实现企业“大的更强,小的更精”的管理目标。另外,因为中国工程建设各阶段被划分过细,被割裂的很厉害,代理造价企业,勘察设计企业,监理企业都属于咨询业的范畴,未来会不会被整合成大咨询,施工企业会不会被整合成工程公司,让其具有深化设计的能力,更加国际接轨。如果是这样,那么原有的这么多类别的企业资质就会变成了大概念的咨询资质或工程资质,以进一步减少因为行政手段对企业发展造成的束缚,促进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企业要重视资质管理更要重视实力提升

 

既然企业资质不会取消,只会淡化和变更评审方式。那企业该怎么办呢?

首先是要更加注重人才的培养。企业是由人组成的,人才是构成企业的核心要素,在原来的资质管理模式下,企业资质本身就有很大的市场价值,可以凭其收取管理费,但新企业的资质可能从原来的行政审批变成了你企业实力的动态展示。可能资质证书只有从业范围,而没有固定的资质等级,用户只需扫一下你的二维码,它就会告诉用户,目前你查询的企业现在属于几级。

对于“挂证”的企业,建议要适可而止,毕竟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现在“挂证”可能对企业没有影响,但未来是不一定的,因为这一切都是在诚信系统上记得清清楚楚的。如果管理部门发现你的企业因为挂证获益了,来处理一下也不是没有可能。

其次是要尽可能地去收编优质包工头。优质的包工头虽然没有法律名份,但很多是实力很强的老板,施工企业应利用目前有利的时机,给包工头和他们底下的核心技术人才、技工人才上社保,让这些原来属于社会的人,变成属于企业的人,让诚信系统自动判断你的企业具有很强的人员实力,进而获得更多投标机会。另外,因为“营改增”等政策执行,国家鼓励包工头发展为职业项目经理的导向是明确的,各企业可因势利导。

再后是各施工企业要比任何时候都要注重资质维护,并纳入常态化管理。在原来的企业资质行政审批模式下,一般的企业资质更新周期为五年,企业如果要增项、升级资质,可根据周期安排各部门实行大会战策略,比如办公室负责联系,人事部负责引人,经营部负责业绩收集,等等。但新的企业资质管理模式可能会跟诚信系统无缝衔接、实时变化。因此,各企业的资质维护也要从原来的会战模式变为常态模式,设立资质管理部等常态管理部门,实现对企业人员、业绩的实时更新,千万不要因为企业资质升级取消了对人员的要求,就忽视了对人员的管理,要知道,资质的标准、资质管理规定都没有取消,哪天住建部真只在资质证书上印范围,等级根据证书上的二维码动态确定,然后投标根据动态扫出的等级确定准入,到那个时候,企业再想到弥补,或许已经来不及了。

取消企业资质管理不是大概率事件而是铁板钉钉的事,业界也在心理上逐渐接受了这个事实。

大家的疑问转向了具体还会取消什么资质?那会是明年还是后年?取消资质管理之后的行业管理和市场格局又会是什么样的呢?

更多相关信息 还可关注中铁城际公众号矩阵 扫一扫下方二维码即可关注

友情链接

钢结构检测 地铁led 工程咨询 混凝土切割机 智慧供水系统 基安物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