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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法的实施
多数情况下,城市设计者应深入到被访者生活的环境中进行实地访问,有时也可请被访者到事先安排的场所进行交谈,谈话的对象既包括城市空间的使用者、当地的普通居民和外来人员等特定人群,也包括开发商、运营商等利益相关部门和政府官员等行政管理者。
(1)访谈准备。访谈的准备工作府结合调查目的,确定访谈对象、访谈目的、访谈方式、访谈提纲、访谈时间和地点、访谈进程时间表、对调查对象所作回答的记录和分类方法等,必要时还需要对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设计必要的备用方案。这一阶段需要掌握被访者两个方面的情况一—被访者个人的基本情况和他们所处的环境情况,以便更好、更全面地对被访者谈话作出解释和说明。
(2)进入访谈现场。在开始访谈时,调查者应该采用正面接近(开门见山)、求同接近、友好接近、自然接近和隐蔽接近等谈话技巧,逐渐熟悉、接近被访者,以表明来意,消除顾虑,增进双方的沟通了解,求得被访者的理解和支持。
(3)谈话。调查者在进行谈话时,除了应熟练把握各种谈话内容外,还要通过表情与动(非语言行为)控制来表达一定的思想、感情,从而达到对访谈过程的控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要表现出礼貌、虚心、诚恳和耐心;要对被访者的谈话表示关注,即使当被访者说走了题,或者语言表达效果较差时也应如此;既不能只顾低头记笔记,忽视被访者的存在,也不能一直盯着被访者;可以就受访者前面所说的某一个观点、概念、语词、事件和衍为进行进一步探询,将其挑选出来当场或事后进行追问。
(4)记录。在调查过程中,应采用速记、详记和筒记等方式记录,也可采用录音、录像或进行事后补记,而且应尽可能记录原话,并及时进行分类排列、编号归档等整理工作。一般当场记录应征得被访者的同意,记录下的内容要请被访者过目并核实签字,以免使谈话内容对被访者构成损害。事后记录的优点是不破坏交谈气氛,使访谈能自由顺利进行,缺点是有些内容可能会记不住或记不准而损失了有用的资料。
(5)结束访谈。如果访谈计划已经顺利完成,或者访谈已经超过了事先约定的时间、受访者面露倦容、访谈的节奏变得有点拖沓、访谈的环境正在往不利的方向转变等,调查者应该结束访谈。在访谈结束、准备离开时,一定要热忱地向被访者表示感谢,并为下一次访谈进行铺垫。
在城市设计中,访谈法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调查研究方法。通过访谈,可以把握使用者对空间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明晰空间环境的历史变迁,广泛收集公众意愿,全面了解社会、行为与空间环境的相互影响等城市设计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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