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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6-2025年)》政策解读
2017年5月26日,省政府正式印发了《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6-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规划》出台背景
未来十年,是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五大发展”的美好安徽的重要时期,也是我省城镇化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的关键时期。为深入实施《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85号),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省发展改革委启动了《规划》编制工作,在充分吸收有关文件精神基础上,形成了《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了27个省直单位及各市人民政府意见,并经通过专家评审,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了目前的《规划》(送审稿)。2017年5月18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规划》。
二、《规划》起草的主要考虑
一是注重同国家和我省相关文件精神相衔接。《规划》充分吸收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安徽总体方案》《安徽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三年行动计划》《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徽省第十次党代会工作报告》《安徽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并将其具体化、系统化。
二是注重突出系统性和指导性。《规划》着眼于长远发展,明确了我省未来十年城镇化的发展目标、路径和战略任务,统筹相关领域制度和政策创新,是指导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文件。
三是注重解决现实问题。一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任务艰巨,未来全省每年需解决大约100万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二是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竞争力不强。三是城镇化发展模式粗放,重外延轻内涵、重外表轻功能、重地上轻地下等城市病现象急需改善。四是城镇发展特色不鲜明。五是城镇管理和服务水平不高。
三、《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为9章31节,总字数约2.5万字。第一章是规划背景,第二章是总体要求,第三至八章是具体任务,最后一章是实施保障。
(一)规划背景。系统地回顾了我省“十二五”时期城镇化建设的主要成就及存在问题,提出未来一段时间内我省城镇化将呈现增速有所放缓、区域地位更加突出、城市联系更加紧密、城镇化动力和模式更加多样化的趋势。
(二)总体要求。坚持“一尊重五统筹”城市工作方针,坚持主体功能区规划布局,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关键,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着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着力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着力提升城镇综合吸引力、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着力推进“四创一建”,着力增强城镇居民文明素质,努力走出一条体现时代特征、具有安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三)扎实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推进符合条件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二是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能力和保障。三是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
(四)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构建“一圈一群两带”的城镇化空间格局。二是建立大中小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三是促进城镇开放发展。四是建立互通便捷的区域交通网络。
(五)提升城镇宜居宜业支撑能力。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改善城镇就业吸纳能力。二是完善城市功能布局。三是增强城镇公共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
(六)大力推进新型城市建设。包括四个方面:一是高标准建设紧凑城市。二是全方位建设绿色城市。三是高规格打造智慧城市。四是高品质培育人文城市。
(七)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构建城乡一体新机制。二是提升村庄规划建设水平。三是塑造美丽乡村特色风貌。
(八)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创新规划编制和管理机制。二是健全人口管理制度。三是推进土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四是构建多元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五是创新城镇管理体制和模式。
(九)保障规划实施。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加强组织协调。二是强化政策统筹。三是分类试点示范。四是健全统计监测。
四、《规划》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新型城镇化推进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部署到位、保障措施到位。二是加强宣传解读。在省政府网站、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网站开展政策解读。广泛宣传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新理念、新政策、新举措、新成效、新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三是加强督促检查。跟踪监测和监督检查各地新型城镇化建设进展情况,总结评估相关政策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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