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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简介
一、地质灾害的定义
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和人为的地质作用在地球表层引起的破坏人类生命财产和生存环境的岩土体移动事件。
地质灾害的形成是致灾地质作用与受灾对象(人、物、设施)相遭遇的结果。没有致灾作用,灾害无法发生;而若作用遇不到有价值的受灾对象,造不成损失,也不能称为灾害。致灾作用是主导因素,受灾对象是被动客体。
二、地质灾害的类型
主要指:
1)崩塌(含危岩体):高陡斜坡(含人工边坡)上的岩土体完全脱离母体后向下倾倒、翻滚、跳动、坠落,这一移动现象与过程称为崩塌 。崩塌的运动形式分为:倾倒式、滑移式、错断式、拉裂式、陷落挤出式;
2)滑坡:斜坡上的(具临空面)土体或岩体,受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及人工切坡等因素的影响,在重力的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移动事件;
3)泥石流:泥石流是山区常见的一种自然地质灾害现象。是高浓度水沙(泥)两相混合流,其中泥沙粒径差异很大,流动过程中表现出很强的非恒定性,是水土流失过程中介于洪水与滑坡之间的泥沙集中搬运的一种形态;
4)岩溶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不均匀沉降等。
三、地质灾害的特点
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强、可预见性差、预测难度大的特点,其防治工作常常是被动式的应急进行,一旦发生,将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四、地质灾害的危害
我国的地质灾害尤其是西部山区的地质灾害(特别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随着工程开发活动的增强有愈演愈烈之势,据粗略统计,近十年来,每年造成的死亡人数近千人,经济损失上百亿元。
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和人为的地质作用在地球表层引起的破坏人类生命财产和生存环境的岩土体移动事件。
地质灾害的形成是致灾地质作用与受灾对象(人、物、设施)相遭遇的结果。没有致灾作用,灾害无法发生;而若作用遇不到有价值的受灾对象,造不成损失,也不能称为灾害。致灾作用是主导因素,受灾对象是被动客体。
二、地质灾害的类型
主要指:
1)崩塌(含危岩体):高陡斜坡(含人工边坡)上的岩土体完全脱离母体后向下倾倒、翻滚、跳动、坠落,这一移动现象与过程称为崩塌 。崩塌的运动形式分为:倾倒式、滑移式、错断式、拉裂式、陷落挤出式;
2)滑坡:斜坡上的(具临空面)土体或岩体,受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及人工切坡等因素的影响,在重力的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移动事件;
3)泥石流:泥石流是山区常见的一种自然地质灾害现象。是高浓度水沙(泥)两相混合流,其中泥沙粒径差异很大,流动过程中表现出很强的非恒定性,是水土流失过程中介于洪水与滑坡之间的泥沙集中搬运的一种形态;
4)岩溶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不均匀沉降等。
三、地质灾害的特点
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强、可预见性差、预测难度大的特点,其防治工作常常是被动式的应急进行,一旦发生,将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四、地质灾害的危害
我国的地质灾害尤其是西部山区的地质灾害(特别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随着工程开发活动的增强有愈演愈烈之势,据粗略统计,近十年来,每年造成的死亡人数近千人,经济损失上百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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