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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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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之于各个既有的一级学科,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未来将是这三家的必争之地。有没有可能涌现出一个新的一级学科,叫城市设计,从目前的趋势看,中央对城市设计的重视以,和强化城市设计创造的新产能,对发展具有正面意义,是极有可能的。
——————写在前面
要理解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的区别,应该先大致的理清城市规划的中国发展与现状,以及城市设计的中国发展与现状。如果把话题放大到全世界,只怕三天三夜也写不完,所以我们还是聚焦中国城市化进程。
一个圈子就是一个江湖,中国城市化进程就是个江湖,在房地产发展迅猛的时候,景观、规划、建筑三大家,家家都有饭吃,尤其是建筑,那毕业生的就业抢手啊,大家都赚的杯满钵满。
而城市设计这个三个专业交错的领域,更多参与的是城市规划背景的从业群体。
那时的景观从业者相对不够成熟,而建筑从业者更热衷于建筑项目,因为擅长、钱也多。
然而好景不长,两张图说明一切。
从2014年起,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逐步放缓,三个人居建设领域的学科,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击。这个寒冬期漫长艰难。
——————城市设计与三个一级学科(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建筑学)
同一个学校,不同学科背景的老师对城市设计所属领域都有不同的理解。简单来说,三个专业都说城市设计是我们的东西。
虽然,2011年的学科调整把城市设计放到建筑学下,但是从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看,无疑,城市设计还是从属于城市规划项目类别的一个新增项。
“要加强城市设计,提倡城市修补,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开性和强制性。要加强对城市的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中央城市工作会议
从会议行文看,1.并列于控规,2.侧重于管控,3.才是建筑的要求。想必在不久的将来,城乡规划法会再次修编,而城市设计必定会有一席法律地位,这也会明确城市设计的所属领域。
——————城市设计的从业构成
(1)城市规划师的实践
国外的城市设计实践确实是早于国内,如SOM、AECOM、SASAKI等外企,尤以SOM见长。而国内三个专业的从业者,建筑业与风景园林行业在城市设计领域建树不多,更多的是本土的城市规划从业人员在一线与外企厮杀,久而久之国内部分的规划系统下的城市设计团队已经占据了一线位置,从对城市设计的认识、实践的可行性,尤其中大尺度的把控,都有可圈可点之处。
而反观最近建筑圈的人开始热衷谈论城市设计,大体也是由于行业寒冬和前面的中央对城市设计扶持的机遇。
(2)建筑设计师的飞入
这几天看到了一篇名为“一位建筑师对当前城市设计的批判”,作者是建筑圈的大佬张永和。
标题上看,谈的城市设计,其实更多是针对城市问题,之所以起个标题叫城市设计,其实是旨在能进入城市设计领域有所建树,这个无可厚非,这样标题必定能引来建筑从业人员的共鸣,来实现从业领域的拓展。然,文我也略微仔细的读了一下,谈了蛮多观点。要么都是老生常谈
老生常谈1
这样的思考——实在是没有建树,随手翻一个早年的som的城市设计方案,就已然做出应对,对于街道空间连续性的思考(下图来自[SOM][2008]武汉王家墩商务核心区设计规划方案)
(截图自公众号软文一位建筑师对当前城市设计的批判)
故事讲的很特别,但是观点并没有什么新的,且不说中央前段时间提出的开放街区,即便在很久很久以前,这在城市设计实践领域便已着手实践(下图来自[SOM][2008]武汉王家墩商务核心区设计规划方案)
且不说标题的错误,街道和道路本来就是两个意思,而其实他想表达的意思是道路。切割城市的道路也要看区域,看尺度,一味否定绝对不是正确的观点。而这样的思考,多少年前,城市设计的实践领域也早已出现。何况道路和人其实不是对立的(下图来自[SOM][2008]武汉王家墩商务核心区设计规划方案,比较城市设计前后的路网密度)
(3)城市设计从业者素养
虽然长久以来,大家都谈从业人员必须有多样性,但并不是说建筑师+规划师+风景园林师的混合组合就可以的,而是需要了解甚至精通三大专业的复合型人才,才能更好的实践城市设计。
——————从城市规划看城市设计
有答主抛出了庄宇老师对城市设计城市规划差别的总结,我个人不能全盘接受。我认为是建筑学的思考方式。城市设计的尺度决定了城市设计的目的,所以以下这张表并不能相对准确的定义出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的关联,毕竟城市设计从总体城市层面到街道空间层面,存在太多的差异和关注点,如果是近人尺度的,或许会和庄老师的观点更接近些。当然这是我一家言,观点仅供参考。
法律的确定无疑是最高准则。可以看到城市规划领域对应的两部法律,一部叫城市规划法(1990年),一部叫城乡规划法(2008年),后者是前者的升级版。在08年城乡规划法制定的时候城市设计仍然未能编入其中,但是,在不久的将来,这部法律应该会进一步明确城市设计与城乡规划(城市规划)的关系。
未来的城市设计只怕会成为一个新江湖,不管你是城市规划从业者、还是风景园林还是建筑学人士,想有一席之地,就必须跳开本身的学科视野,也不要妄想能一统江湖,吃老本的终将为淘汰。你也许是黄浦江最大的鱼,但未必是全球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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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答案中有人把规划直接等同于总体规划,是简化了问题的。但这里的城市规划不能以规划学科为研究对象,否则与城市设计形成了包含关系。这里姑且认为城市规划是指法定规划。而城市设计是非法定规划中比较有代表性与普偏性的一种。
首先,对象不同:
城市设计的工作对象是城市空间(除了建筑内部空间之外的全部城市空间,有时还要包括公共建筑内部的部分通过性空间)。而城市规划的工作对象是城市的土地,看重土地上发生的活动(即用地性质)。
其次,目的不同:
城市设计是对城市空间的优化,是对理想空间形态的描绘,目的在于描绘了一个理想的空间结果,这个理想的结果包括适宜人的街道尺度、体贴好用的景观细节、统一的建筑风貌、连续的公园体系等等。总体城市设计可以对整个城市的景观结构、建筑的高度风格进行把控,而细部的城市设计强调景观、建筑与城市空间的一体化设计。重点关注空间营造的结果(偏形态)。
城市规划是对城市空间的整体谋划,关注的是实施过程及其法律保障。从总规的确定城市的性质、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向东还是向西)、重大的基础设施落位(道路、市政),到详细规划对上一层次规划的重重落实,实际上是偏重实施的整个过程体系。其规定的内容都会有法律或政策的手段保障其实施。
各自的优劣与互补的发展趋势:
从发展的本源来看,城市设计应该是从人的感受出发的一门设计科学(过分强调鸟瞰图的现实趋势是有悖于城市设计主旨的)。而城市规划则更强调以上帝的视角进行理性的分析,重视数据与理论。
传统的城市设计注重理想的空间图景的描绘,不注重具体的营造过程。但目前越来越多的人关注营造的过程,以及理想空间方案变成现实的源动力,甚至以此作为设计的出发点。这就使得城市设计方案落地实施的概率大大增加。
城市规划不仅描绘理想的土地使用状态,也提供落实的法律保障。但仅仅靠法律保障的不够的。严重的计划经济思维残余与落后的编制规范,再加上城市规划的政治工具属性,使得规划师精英意识下的规划成果的并不能很好地和市场需求相结合,导致了规划的部分失效。好在目前的趋势是很多规划关注对市场的调研与经济形势的分析,所以可靠性越来越强。
还有很多其他学科同时影响着二者的发展,导致界限越来越模糊。所以最后分辨的方式很可能简单粗暴:是抽象还是具体。
你看看成果图,有鸟瞰图的,看得见具体房子与城市空间的,就有城市设计的工作在里面,无论这是什么项目。反过来,没有落到具体的城市空间上,不能影响城市居民个体的直观感受的,可归类为规划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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