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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5月1日起实施
在此前限制“高容积率、高强度”开发模式的基础上,再次降低新审批住宅类建筑高度、容积率,要求城区住宅建筑高度不得高于80米,容积率不得高于2.9;为避免城市碎片化发展,明确规定中心城区拆迁区域面积10亩以下的地块,原则上不再进行出让开发建设,可用于公园绿地、市政公用设施或体育设施建设;提出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室外综合健身场地,要按照球类场地和广场舞场地分开配建,解决年轻人和中老年人健身空间交叉问题……
4月29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对新修订的《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下简称《技术规定》)对社会进行发布,为未来城市居住区的宜居程度,提供来自规划审批条件方面的保障。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再修订
早在去年6月7日上午,原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就曾召开过新闻通气会,对《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修订版)》的修编情况进行说明。
是时,为了避免城市住宅变身“鸟笼”,限制“高容积率、高强度”开发模式,2018版的《技术规定》就明确提出新审批住宅类建筑高度原则上不得高于100米。
在上述规定执行数月后,《技术规定》再次迎来修订。
对此,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研员杨卫民表示,今年年初,住建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下简称《居住区标准》)以及《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为了将上述两个新标准中以营造宜人的生活环境为中心,调减住宅开发强度,落实“5分钟”生活圈布局,创造绿色出行条件,满足居民对健身场地、公园绿地、居家养老需求等内容落到实处,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再次对《技术规定》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
调整居住区分级规模,建立三级生活圈
想弄明白新版《技术规定》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宜居性方面的改变,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个关于居住区“个头儿”大小方面的全新标准。
据了解,依据新版《居住区标准》,按照居民在合理步行距离内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原则,形成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十分钟生活圈居住区、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和居住街坊四个等级,也取代了过去“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分级,突出了居民能够在适宜的步行时间内到达集中配建的公服设施,“一站式”满足相应的生活服务需求。
据介绍,新的生活圈居住区分级标准如下:居住街坊对应人口1000~3000人,用地约2~4公顷;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居住人口0.5万~1.2万人,服务半径为300米;10分钟生活圈居住区,1.5万~2.5万人,服务半径为500米;1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5万~10万人,服务半径为800~1000米。
搞清楚这样的分级后,我们接下来分别看看在《技术规定》针对不同分级,给与居民所能享受到的公共服务进行了哪些方面的要求。
新建健身场所,广场舞大妈和篮球青年不再“争抢地盘”
下班后能够在“家门口”进行一些体育活动对于不少人来说都是考察、选择住所时的一项“必选项”。但家门口有限的健身场地,针对不同年龄的人群而言则显得“众口难调”:年轻人喜好打篮球、羽毛球,中老年人则希望有个空地跳跳广场舞或者散散步。为此,不同年龄群体因争夺“锻炼场地”而爆发冲突的新闻也时常爆出。
对此,新版《技术规定》对于日后“家门口”健身场所的规划,提出了基层健身场地“分级配建”的要求。其中,居住街坊要求配建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170~450平方米;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配建小型多功能球类场地770~1310平方米和室外综合健身场地150~750平方米。这一要求也实现了球类场地和广场舞场地的分开配建,解决了社会热议的年轻人球类和中老年人广场舞的空间交叉问题,提升了体育锻炼的舒适性、安全性。
更大区域的10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则要求配建1310~2460平方米的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15分钟生活圈则需配备3150~5620平方米的大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同时,对老年人、儿童活动设施要求严格落实无障碍设施,确保居住区全龄化发展,满足不同年龄居民的便利性、舒适性需求。
居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幅增加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住宅品质要求的不断提高,除了容积率、人车分离等指标、要求之外,居民对于小区内绿化程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据了解,根据国家在城市居住区规划最新要求中,关于“优化城市绿地布局”“强化绿地服务居民日常活动的功能使居民在居家附近能够见到绿地、亲近绿地”“进一步提高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要求,新版《居住区标准》大幅增加了人均绿地面积的相关指标,与原《居住区标准》相比,居住区人均公共绿地指标大幅增加,由1.5平方米/人增加到了4.5平方米/人,总体上比原《居住区标准》提高3平方米/人。
由此,新版《技术规定》也对“居住区公共绿地”的条款进行了修订:要求“为居住区配套建设、可供居民游憩或开展体育活动的公园绿地。新建各级生活圈居住区应配套规划建设公共绿地并应集中设置具有一定规模,且能开展休闲、体育活动的居住区公园”。
新规划区域不再出现超高层,容积率要求更低
作为城市的“天际线”,摩天大楼的出现受到过不少粉丝的追捧。但如果将超高层建筑当做住宅,则会给生活带来不少麻烦,如消防紧急疏散、市政供水等方面均存在不少的隐患。
与此同时,随着近年来商品房交易的日渐增多,容积率的概念也越来越为人所熟悉。通俗地说,对于某个楼盘而言,容积率越大,居住体验越不好,容积率数值越小,居住环境越幽静、环境越纯粹。以我们现实生活中的案例来说,不少小区中小户型集聚的楼宇往往都是高容积率的代表,这些容积率往往达到5.0甚至6.5的小区,一层楼上往往会住着十几甚至几十户居民,上下班时段“抢不到电梯”等不良体验,也被人形象地比喻为城市住宅的“高容积率病”。与之相反,当您漫步于北龙湖区域九如路、朝阳路一带,路边最高只有6层高度,且楼间距动辄十几、二十几米的高端社区,则是“低容积率”的典型代表,这附近高端社区的容积率往往都低于1.5。
为了拒绝未来城市住宅建筑变身“鸟笼”,新版《技术规定》在2018版的基础上再次“加严”,将城镇规划区内住宅建筑高度的最大值定在了80米,同时要求容积率的最大值不得超过2.9。而此前,2018版《技术规定》中的这两个数值分别为100米和3.5。
郑州市属于二类气候分区,按照《居住区标准》,《技术规定》根据建筑平均层数将住宅建筑分成5种类型,分别对应5套控制指标,作为强制性条款进行控制。以高层Ⅱ类为例,住宅建筑平均层数为19~26层,住宅用地容积率2.7~2.9,不得超过2.9。建筑密度最大值20%,绿地率最小值35%,住宅建筑高度控制最大值80米。
每2000辆电动汽车应配套一座公共充电站
为避免城市陷入“碎片化”发展,新版《技术规定》还对单独开发的建设用地面积进行了严格控制,并将“中心城区拆迁区域面积10亩以下的地块,原则上不再进行出让开发建设,可用于公园绿地、市政公用设施或体育设施建设”明确写入《技术规定》。
此外,为了让居民出行更方便,更多的关注人行、自行车、公交等绿色出行的安全与便捷,《技术规定》还修改和细化了道路红线宽度、路网密度、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等控制要求,增加了人行、非机动的路权面积,提出“大型公共建筑和大、中运量城市公共交通站点800m范围内,人行道最小通行宽度不应低于4.0m。”
与此同时,为落实“小街区、窄马路、密路网”的理念,《技术规定》要求在人口与就业密集的城市中心,规定中心城区内道路系统的密度不宜小于8km/k㎡(每平方公里道路总长不短于8km),街区尺度不宜超过200m的要求。为了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满足其充电需求,补充了公共充换电站的选址原则、服务半径和用地规模等相关规定,要求每2000辆电动汽车应配套一座公共充电站。
每3000人生活的社区,要求配建不低于6个班的幼儿园
为配合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幼儿就近接受普惠、良好的学前教育,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还将原《技术规定》中0.5万人配建一处6班幼儿园,调整为0.3万人配建一处6班幼儿园,提高了配建标准,缩小服务半径,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园,方便家长接送。
另据了解,新版《技术规定》将于2019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技术规定》全文也将在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发布,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可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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