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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规划设计尺寸汇总
居住区是城市中相对集中,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为居民提供居住、游憩和日常生活服务的社区,由若干个小区或组团构成。
而道路系统是居住区整体空间布局的骨架,将其融入居住区整体空间才能更接近设计成果,真正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按照居住区道路等级结构划分,具有四级道路结构模式:
1、居住区道路(划分居住小区的道路)
2、小区道路(划分组团的道路)
3、组团道路(衔接小区级道路与宅间小路)
4、宅间小路(进出住宅及庭院空间的道路)
道路宽度
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
模式1:27.5M~34M
两个双车道中间做景观绿化,将两个双车道隔离开,做景观绿化与紧邻的非机动车道区分,并与旁边的人行道隔离,形成比较完整的居住区道路规划系统。
模式2:20.5M~25M
相比较模式1,取消了非机动车道路。通常在做设计时,预留双车道宽度为6m,单车道4m,但真正的一条道路,不仅具有车行道路,还应有人行道、绿化道、非机动车道共同组成,因此通常图上的6m,是指纯路面宽度,并不能说是道路宽度。
小区道路:路面宽6~9m
最小宽度为6m
无供热管线宽度10m
有暖气沟的管网宽度14m
组团路:路面宽3~5m
1.路面人车混行,1x自行车+1x人行=4m(标准组团路,可走机动车道,同时保证一辆自行车和一个行人行走)
2.注意:在用地条件有限的地区,最低限度为3m
3.砌筑道牙+路面排水+砌筑道牙=5m
宅间小路:不宜小于2.5m
1.基本是自行车及人行交通。
2.同时考虑满足清运垃圾、救护和搬运家具等需要。
3.居住区内部低速缓行要求,轮距宽度在2~2.5m之间。宅间小路路面宽度一般为2.5~3m。
4.最低极限宽度为2m。(不建议)
双向一辆自行车交汇或一辆中型机动车(如130型搬家货车、救护车等)通行。
5.为兼顾必要时大货车、消防车的通行,路面两边至少还要各留出宽度不小于1m的路肩。(消防有时不认)
小区主道道路
小区干道舒适型道路总宽度:
1.5米人行*2+1.5米种植*2+4米车道*2+3米隔离带=17米
两边两条人行道路、两个种植绿化隔离带,并在机动车道中间用两个绿化隔离带将其隔开,形成车行道和人行道相互之间安全系数更大、互不干扰的体系,并且使用时更舒适。
因此在做规划设计时,对何种等级的道路以及实际道路的面宽等应具有实际尺寸的概念,才能把握道路交通的规划完善以及功能齐全。
小区干道标准型道路总宽度:
1.5米人行*2+1.5米种植*2+6米车道=12米
应用说明:
预计人流量较大的小区及组团道路上;
各种道牙基本适用。
小区干道集约型道路总宽度:
1.5米人行*2+1.5米种植+6米车道=10.5米
应用说明:
选用于人流量较大的小区及组团级道路;
用于道路红线宽受限;
用于一侧希望增大成片绿化景观面积;
无隔离带侧应选用大型弧道牙、组合道牙及立道牙。
小区干道紧张型(此形式存在安全隐患,不建议采用)
道路总宽度:1.5米人行*2+6米车道=9米
应用说明:
用于人车分流系统完善,预计人流量较少的小区级和组团级道路;
为保护行人应选用大型弧道牙、组合道牙、或立道牙,道牙高度150mm,增强对机动车的警示作用。
小区干道紧张型(存在安全隐患)
1.5米人行+6米车道=7.5米
应用说明:
用于道路红线紧张,人流较少的小区级和组团级道路;
用于小区级道路选用大型弧道牙、组合道牙或立道牙;
用于组团级道路可选用弧道牙或平道牙。
宅间车行道路(此形式适用于较少人行的组团道)
道路总宽度:5-7米(人行道0.8-1.2米)
应用说明:
用于人车分流系统完善,预计较少人行的组团级尽端路;
建议通过变换材质或者用增加色彩的方式,明确出人行的范围。
山区和丘陵地区道路:
1、车行与人行宜分开设置自成系统,人和车适用纵坡不一致,减少土方工程分开设置
2、路网格式应因地制宜;顺等高线设置
3、主要道路宜平缓;主要道路交通量大,纵坡尽量小,次要道路考虑土方,取较大控制值
4、路面可酌情缩窄,但应安排必要的排水边沟和会车位,并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道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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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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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50m时,应设不小于4m×4m的消防车通道。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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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尽端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居住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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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不宜小于15m×15m;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m×18m。(补充消防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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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山地建筑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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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组团的道路,既应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车、救护车的通行,又应维护院落的完整性和利于治安保卫;
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5m,纵坡不应大于2.5%; -
在安全视距的范围内,规定不得设置1.2m视线高度以上的障碍物,以确保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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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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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可以两个出入口同一方向,居住区两个出入口与城市干道相连(含次干道及城市支路)禁止开向城市主干道。
消防车道布置
1、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 边设置消防车道,且不得小于1/4周长。
当高层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 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
高层建筑应设有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80m。
2、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消防车道。
3、尽端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消防车辆的压力。
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0m。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道路竖向
道路纵坡i(%)、最大纵坡坡长L(m)一般要求:
1.机动车道 0.2≤i≤8.0;L≤200
2.非机动车道 0.2≤i≤3.0;L≤50
3.步行道 0.2≤i≤8.0;L≤300
4.无障碍通道 0.5≤i≤2.5;L≤250
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
构筑物的最小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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