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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设计中,无障碍设计都体现在哪些方面?
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3月30日发布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这一规范取代了2001年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进一步细化了规定,扩展了应用空间。
就题目问到的“道路设计”,《无障碍设计规范》中的第四章“城市道路”专门规定了城市道路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和具体要求。
一、人行道
- 缘石坡道
“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单位出入口、广场出入口、人行横道及桥梁、隧道、立体交叉范围等行人通行位置,通行线路存在立缘石高差的地方,均应设缘石坡道。”(第4.2.1条)
什么是缘石坡道?
比如,
2. 盲道
“在城市主要商业街、步行街的人行道及视觉障碍者集中区域(指视觉障碍者人数占该区域人数比例1.5%以上的区域,如盲人学校、盲人工厂、医院等)的人行道需设置盲道,协助盲人通过盲杖和脚感的触觉,方便安全地行走。”(第4.2.2条)
盲道也有两种哦:
二、人行横道
“人行横道的宽度要满足轮椅通行的需求。在医院、大剧院、老年人公寓等特殊区域,由于轮椅使用数量相对较多,人行横道的宽度还要考虑满足一定数量轮椅同时通行的需求。” (第4.3.1条)
人行横道中间的安全岛设置,“需要考虑与车行道同高或安全岛两侧设置缘石坡道,并从通行宽度方面给予要求,从而方便乘轮椅者通行。”(第4.3.1条)
例如:
音响设施,应“在路段提供是否通行和还有多长的通行时间等信息”“在路口还需增加通行方向的信息”,以帮助视觉障碍者。(第4.3.1条)
例如:
三、人行天桥及地道
应设置提示盲道,尽可能设置坡道或无障碍电梯。(第4.4.2条)
例如:
四、公交车站
“当公交车站设在车道之间的分隔带上时,为了使行动不便的人穿越非机动车道,安全地到达分隔带上的公交候车站,应在穿行处设置缘石坡道”。(第4.5.1条)
为给视觉障碍者提供信息,“需要在候车站范围设置提示盲道和盲文站牌”“在城市主要道路和居住区的公交车站,应安装盲文站牌或有声服务设施”。 (第4.5.2条)
例如:
五、无障碍标识系统
应在无障碍设计地点显著位置上安装无障碍标志牌。同时,标志牌应反映一定区域范围内的无障碍设施分布情况。(第4.6.1-4.6.3条)
例如:
道路设计不光在城市道路中有体现,在公园绿地和居住区也有相应的规定。
- 公园绿地
《无障碍设计规范》第6.2.4条第一规定,无碍游览主园路的坡度定为5%;“山地城市绿地在用地受限制在用地受限制,实施有困难的局部地段,无障碍游览主园路纵坡应小于8%。”
这一规定明显严格于《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 50420—2007)》规定的“主路纵坡不宜大于8%,山地主路纵坡不应大干12%。”
第二款规定:“无障碍游览支园路应能与无障碍游览主园路连接,形成环路;无障碍游览小路不能形成环路时,尽端应设置轮椅回转空间.便于轮椅掉头。通行轮椅的小路的宽度不小于1.20m。”
- 居住区
第7.2.3条第3款规定:“在休息座椅旁要留有适合轮椅停留的空地,以便乘轮椅者安稳休息和交谈,避免轮椅停在绿地的通路上,影响他人行走。设置的数量不宜少于总数量的10%。”
以上只是无障碍设计的道路部分,还有很多的公共场所有应用无障碍设计的需要。
如果有一天,在学校、医院、体育馆、公共洗手间、机场、火车站里,无障碍设计都能按照我国相关规定实施,相信更多的残障小伙伴会愿意走出家门,共享城市发展带来的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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