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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步行空间的构成
步行是相对于车行而言的概念,是人类个体最基本的运动方式和空间易地形式。在城市中,步行作为人类社会活动中一种短距离且灵活的交通出行方式,是居民出行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扬。盖尔在《交往与空间》一书中将步行定义为:“步行首先是一种交通类型,一种走动的方式,但它也为进入公共环境提供了简便易行的方法。”所以他认为“步行活动常常是一种必要性的活动,但也可能仅仅是一种进人活动现场的托词——我只是打这儿路过。”
步行作为一种古老而广泛使用的交通方式,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交通工具的改进,其在城市交通系统中的地位也在不断变化。在城市发展初期,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人类的代步工具较少,出行主要靠步行。进人马车时代,马车的出现第一次使步行者受到了威胁,但马车一般为贵族使用或者用于远途交通,在城市内部尤其是普通民众依然以步行交通方式为主。汽车时代的到来加重了对步行交通的威胁程度,机械化交通以快速、方便和运距长的优势成为城市内部以及城市之间的主要交通方式,并开始挤压甚至蚕食城市步行空问。一方面,汽车时代的到来顺应了现代化社会对快捷交通的要求,另一方面也给步行者安全感和舒适度,还造成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田。进入后汽车时代,随着对“人性回归”的呼唤,步行再次受到广泛关注和尊重,城市规划中将步行和其他交通方式放在同等重要甚至更为重要的地位加以考虑。另外,对于人类自身而言,步行作为一种健康、绿色和便捷的出行方式,起着健身、保健的作用;对于社会而言,起着减少污染,改善城市交通,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活力的作用;对干城市景观而言,步行是可欣赏建筑局部、细部和城市细节的唯一方法。因此,城市步行环境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各国政府相继采取了一系列保护行人和居民免受机动车干扰、改善城市步行环境的政策和措施。
城市步行空间(Urban Walking Space)是以步行为主要交通形式的城市公共空间的总和,是保证城市生活品质的必要因素。作为城市步行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步行空间经由城市的道路交通系统与城市其他空间相联系。
根据环境性质和使用功能的不同,一般可将城市步行空间分为以自然环境为主和以人工环境为主两种形式。其中诸如公园道路、滨水散步道和步行林阴道等空间,与优美的自然风光相结合,为人们的休闲活动提供场所。而以交通、购物、社交和娱乐活动为目的的步行空间,如人行道、步行广场、人行天桥和步行街等主要是以人工环境为主。
在城市步行空间里,步行者具有交通优先权,其行动不受或较少受到汽车等机动交通的干扰和危害。步行空间不仅在减少汽车对环境的压力,保障市民的安全感上起着重要作用,而且有利于增进人际交流和地域认同感,促进街区商业的发展;再者,作为城市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步行空间也是构成城市形象和城市景观的基本要素,体现着城市的建设水平、地域特征和历史文化。
M.盖奇和M.凡登堡指出:“步行环境是连接分散于城市中开敞空间的步行网。”在现代城市里,步行环境日趋体系化,它将城市中心区、商业区、交通枢纽区和居住区等一系列城市地面步行空间结合地下和空中步行空间形成三维化的步行空间网络。在规划设计时,出于对出行安全、增强街道活力等方面的考虑,应致力于将城市中大小不一的步行空间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并与城市道路交通系统相结合,形成完善的城市步行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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