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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性的“公共领域”
“公共领域”的社会政治学理论试图厘清社会生活中国家(政府)一社会一市场的关系,以批判性地建构市民社会为理论旨趣。德国社会学家哈贝马斯于1962年出版的《公共领域的结构变迁》曾对“公共领域”深入论析。哈贝马斯提出公共领域作为“公共性”具体实践的场域,是公众以理性批判、论辩精神构成的领域,包括政党、媒体、报纸杂志等。“公共性”作为一个公众参与的场域,是公共领域的核心概念,它衔接了国家机器与私人领或,调和国家与社会的需求,因为“公共性”而使得决策变得透明,公众借由“公共性”的发挥而达至与国家公权力领域相抗衡的能力。
哈贝马斯的“公共性”延续康德的观点,关怀一个“自由、平等、开放”的交往领域,希望有一个“自由开放”的公共性与公共领域,透过理性言说,达至解放的启蒙理想。哈贝马断之“公共领域”的核心是公共舆论,是外于生活的公共空间与真实公共空间的,是一种想象的社会性公共空间,可视为真实公共空间的表征。哈贝马斯具体提出文学公共领域和政治公共领域,前者的体现的是咖啡馆、沙龙和文学艺术俱乐部等,它是公开批判的场所,是公共舆论的萌芽之地;后者则是公共舆论与公共权力直接较量的活动空间。
哈贝马斯批判性地指出,自由主义模式的公共领域理想类型以私人自律领域与有限的公共权力领域之间的截然划分为前提,它是公共性的载体、公共理性精神的摇篮;但在现实的运作中,公共领域本身已经被各种利益团体所侵占,特别是作为其运作工具的大众媒体受到公共权力和市场势力的双重宰制,公共领域实际已成为被利益集团操纵的空间,伪公共性替代了真正的社会共识。
由此可见,作为对一种历史现象的抽象和概括,“公共领域”社会理论概念描述的是一个介于私人领域与公共权力领域之间的中间地带,它是一个向所有公民开放、由对话组成的、旨在形成公共舆论、体现公共理性精神的、以大众传媒为主要运作工具的批判空间。哈贝马斯“公共领域”概念的价值集中体现在它对公共性的高扬与彰显,公共性不仅以批判与开放为其特征,更重要的是,它以自由、民主、正义为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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