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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价值领域的执行标准
开发项目建设环境的物质形态是否满足七项标准,成为对城市设计实施结果评价的准则。英国环境部与建筑环境委员会之后又提出一个城市设计评价分析调查表(urban design analysis tool),用来评估开发项目的城市设计质量。我们的研究目的在于评价“建设环境公共价值领域质量”,借鉴之前的理论和评估研究成果,中铁城际在此基础上做进一步改进,拟定出公共价值领域五个方面的若干执行标准(performance criteria)作为评价准则,以形成一个恰当的“建设环境公共价值领域质量”评估计划。
①土地使用。功能布局与空间结构合理性;土地使用强度合理(密度与容积率);使用功能混合多样性;功能空间使用对象的开放性;考虑特殊使用者(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的方便、舒适、安全;公共服务设施的分布、质量、数量与可达性。
②道路交通。交通可达性(尤其步行、公共交通);区域内各部分之间以及与外部良好的连通性;有宜人的人行道步行系统和自行车道路系统;良好的方位感,有引导性的环境设施系统。建筑入口与街道、公共空间的关系。
③城市公共空间。安全性;吸引人(愉悦、趣味)、丰富有活力、有社交性;人性化设施与空间尺度;公共空间中的自然景观元素和公共艺术;公共空间界面明确有围合性、街道立面连续性;社会不同阶层、性别、年龄人群进入,使用的公平性与开放性;享用、参与、体验的自由程度和可控制度;公共空间的民主象征性。
④城市历史文脉。历史环境的物质文化延续性;历史环境的社会人文结构延续性。
⑤城市公共意象。总体与局部地区的城市意象,有独特个性与特色的场所,有美感的景观风貌;建筑(群)形象和谐统一、有标志性;布局结构清晰,环境易理解与辨认,有可识别性;有领域感,对该场所有文化认同。
这种评估要求有清晰的评价标准和市民共同的接受原则,但这里的公共价值领域质量评价表还不能直接用于公众调查,因为评价标准仍然过于抽象和专业化,与公众的沟通性不强。必须将其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公共环境使用调查”问卷模式,让市民可清晰理解、易于回答。
评估人主要是“非专业的使用者”——当地的生活、工作和观光者,综合他们的不同评价基本可代表社会价值取向。评估人也选择一些专家、规划部门管理者和开发者,他们的观点作为参考与补充。同时,对实地建设环境的物质形态研究,是笔者作为专业人士对建设环境的理解和评价。
通过对各时期地形图、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和现状建设环境研究,具体分析土地使用、空间结构与城市肌理、街道模式、建筑形态、开放空间、天际线六个方面特征要素,对公共价值领域质量作出“专业者的判断”。
专业者的判断可以弥补某些评价标准对于非专业使用者来说过于专业性的不足(如对土地使用强度和空间结构评价)。总体而言,中铁城际拟建的公共价值领域质量评估计划侧重于定性分析,具有相对较强的主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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