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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实践过程的评价
针对城市设计实践过程,前文已对编制、实施环节进行分析,探讨了城市设计者的行为及其与开发过程行动者的互动。中铁城际对城市设计实践过程的评价则进一步关注城市设计者在实践中的行为动机,在与开发过程行动者的互动中,权衡公共利益与各方集团利益并作出选择的详细过程。
这是以“利益权衡”的视角来检视城市设计者对开发活动的技术干预(编制)和管理干预行为中,是否基于城市设计者规范性的“社会使命”——维护建设环境公共利益,积极发挥主体能动性,从而成为对城市设计实效判准的另一重要依凭。显然,若仅仅注重实践结果,却不对实践者权衡利益的详细过程作效率和公平意义上的评价,终究难以获取对城市设计实践客观、公正和全面的价值评判。
城市设计从编制到实施,除了考量运作技术层面是否合理(技术理性),还涉及对开发相关利益群体的权衡和偏向(价值理性),城市设计实践者并非“价值无涉”(value free)。编制和管理实践作为对开发活动的一种规划干预,与开发活动主要行动者——开发商、建筑师的社会互动(竞争、冲突、妥协)中,实践者价值取向为何,实践目标是否或为何发生变化,都涉及实践者的价值选择与利益偏好。
诚如张兵所言,“获得这种涉及利益权衡有关过程的信息具有很大困难”,同时“对机制的评价却往往掌握不到这部分信息,不免使结论流于片面和空洞”。笔者亦承认在经验研究中存在诸多困难,甚至个人主观推论成分偏多,但小编认为这种基于“利益视角”的评价不可或缺。
通过对城市设计者行为的研,调查“城市设计者做了什么”以及“城市设计者是如何做的”,来评价整个实践过程。这种从侧重单一的“结果评判”转向关注多元的“过程检测”,以及伴随此过程中“技术一道德”综合评价价值观的演化路线,有助于完善对城市设计实践的综合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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