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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清单预算100章的编制
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清单计价规则把全部非实体工程的计价内容全部放到第100章进行计价。对于这部分内容,由于目前尚缺乏相对规范统一和公平合理的费项内容和额度标准,使具体的编制和审核欠缺可操作的依据,给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造价带来了难度,同时,由于标准不一、理解不一,各地各项目之间以及各标段之间招标人的要求也各不相同,给预算编制者造成很大的困惑。本文拟就100章的编制,阐述常用的做法和技巧。
一、第101节 保险费
本节的保险费主要指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承包人应缴纳的工伤事故险保险费、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费以及施工设备险保险费,不应包含在内,不单独计量。
保险费的组价,应注意招标文件的特殊规定,其中,一切险一般以100章到700章合计(不含本节保险费)为基数,费率一般为0.3%-0.45%;第三方责任险,一般按保额为100万,费率按0.3%计取。
二、第102节 工程管理
本节的单独列项,主要为方便工程管理,可以单独支付,比如出现竣工文件拖延、安全文明不达标情况,可以拒绝或部分支付,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1、102-1竣工文件
竣工文件编制费包括将全部工程资料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相关规定编制竣工资料并提交档案管理部门所发生的费用。
本节费用各地可能有不同的规定,要注意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般100章以外各章清单预算合计额为基数,最低宜不低于1万元,最高宜不高于50万元,可参考下例计取。
表1 竣工文件费费率表
2、102-2施工环保费
包括为满足环保要求所采取的施工场地硬化、控制扬尘、降低噪音、合理排污等预防和消除环境污染的措施费用。为防止水土流失和废料废方的不合理处理,防止和减轻水、大气受污染以及使绿色植被、土地资源和现有公用设施得到保护的全部费用。
施工环保费的计取可参考相关文件规定,常规的施工环保费应按工程规模大小和规定要求不同计列相应费用。可按100章以外各章清单预算合计额的1.0-2.0‰计列,但最低宜不低于 2万元,最高宜不高于60万元。桥梁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按所需处理的泥浆数量及当地远运集中处理单价按实另行计算确定,一并纳入施工环保费中。
3、102-4工程管理软件(暂估价)
本节费用包括统一配备指定的工程管理软件系统并安装运行,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劳务和专用计算机配置、维护、备份管理及网络构筑(含设施和租费)等费用。
工程管理软件的费用,一般招标文件有相关说明,按不同要求以总额价计入暂估价,未明确采用暂估价的,工程管理软件系统以不同软件数及其单价按实估列,计算机按配置台数及其单价按实估列,网络构筑费按网络系统设施费和施工期网络租费按实估列,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系统维护等费用宜按上述三项费用暂估总额的10-20%暂估。
三、第103节临时工程与设施
临时工程包括临时道路、临时占地、临时供水、供电及驻地建设等,其费用和施工组织的施工经验、施工组织密切相关。临时工程的取费没有统一的标准,费用数额较大,是预算编制者较头疼的一项内容。
1、103-1临时道路
包括临时道路(含硬化)、桥梁、栈桥、码头及相关的安全设施的修建、养护与拆除费用,利用现有道路、桥梁、栈桥、码头的修整、加宽、加固及设置必要安全设施、养护、交通维护与使用后维修恢复费用。
临时道路工程按施工图设计或施工组织方案并结合现场调查,确定需修建、利用的临时道路、桥梁、栈桥、码头等临时工程的数量,参考公路定额,确定所需的费用。
2、103-2临时占地
包括承包人驻地办公、工地试验和生活用地,机械设备及材料停(堆)放场地,拌和及预制场地,仓库及加工场地,弃土场地(业主负责解决的除外),临时道路、桥梁等用地,用地退还前恢复到使用前状况的费用。
各项用地数量按工程建设管理实际需要和施工标准化要求分项逐一估列,租地费用标准按当地政策标准和租用时间确定(应包含用地恢复费)。
3、103-3临时供电设施
包括符合国家电力标准并满足工程建设管理需要的临时供配电系统的修建、安装、维修和拆除的费用,根据工程需要配备的发电机组的发电与配电系统的安装、连接、操作、维修及拆除等费用,建立临时供配电系统向供电管理部门缴纳的有关费用。
临时供电线路按施工组织设计数量并结合现场调查的实际数量确定长度,套用预算定额计算相应的费用;变压器的容量和数量按工程实际需要确定,以摊销或租用形式计列费用;发电机组费用按功率和数量以租赁或摊销费形式计列费用;向供电管理部门缴纳的有关费用按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费用标准计列。
4、103-4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
包括电话、传真、网络等电信设施的修建、连接、安装和维修,电信费用的缴纳,电信设施的拆除。
目前,随着移动通信的普及,公用通信一般能满足工程需求。电话、传真等电信设施按实际需要数量和市场价计列,网络通信按通信部门的取费标准计列。
5、103-5供水与排污设施
包括施工和生活用水设施的提供、安装、保养和拆除,施工和生活污水和废水临时排污系统的安装、维修、管理和拆除,收集和处理所有工作区域的垃圾和污水。
供水与排污能接入市政管网的应就近接入市政管网,按估列出具体的内容和数量的,按给水、排污管道相关定额以及一定额度的日常管理和处理费用进行估列。难以具体估列的,可按承包人驻地建设的5-7%估列。
四、第104节承包人驻地建设(含标化工地建设)
包括承包人办公室、住房及生活区的建立以及现场办公设备的配置,工地试验室的建立与管理,医疗卫生与消防设施的提供与配置,车间与工作场地、仓库、储料场及拌和预制场的建设与管理,标化工地所要求的场地外围隔离围墙、作业区分开或隔离设施修筑、作业区、堆放区及场内道路硬化处理以及绿化、美化等配套建设,驻地设施的维护与完工后的拆迁。
需修建、租用的数量宜按工程规模、施工组织设计并结合标准化工地的要求确定,参考相关定额分别计算确定。也可参照以下标准计算。
1)驻地(办公、生活场地)建设
高速公路土建按150~250万元/标段计算;路面工程、独立特大桥按120~150万元/标段计算。
2)工地试验室建设
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独立特大桥按200~700章合计的2‰计算。
3)拌合站建设
高速公路土建和路面工程、独立特大桥按200~700章合计的1.5‰计算。
4.钢筋加工场
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独立特大桥按200~700章合计的1.5‰计算。
5.预制场建设
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独立特大桥按200~700章合计的1.5‰计算。
6.施工材料存放场建设
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独立特大桥按200~700章合计的1.5‰计算。

本节的保险费主要指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承包人应缴纳的工伤事故险保险费、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费以及施工设备险保险费,不应包含在内,不单独计量。
保险费的组价,应注意招标文件的特殊规定,其中,一切险一般以100章到700章合计(不含本节保险费)为基数,费率一般为0.3%-0.45%;第三方责任险,一般按保额为100万,费率按0.3%计取。
二、第102节 工程管理
本节的单独列项,主要为方便工程管理,可以单独支付,比如出现竣工文件拖延、安全文明不达标情况,可以拒绝或部分支付,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1、102-1竣工文件
竣工文件编制费包括将全部工程资料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相关规定编制竣工资料并提交档案管理部门所发生的费用。
本节费用各地可能有不同的规定,要注意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般100章以外各章清单预算合计额为基数,最低宜不低于1万元,最高宜不高于50万元,可参考下例计取。
表1 竣工文件费费率表
100章以外各章清单预算合计额(万元) | 费率(‰) | 算例(万元) | |
清单预算 合计额 |
竣工文件费 | ||
1000及以下 | 2.0 | 1000 | 1000×2.0‰=2.0 |
1001~5000 | 1.5 | 5000 | 2.0+4000×1.5‰=8.0 |
5001~20000 | 1.0 | 20000 | 8.0+15000×1.0‰=23.0 |
20000以上 | 0.5 | 50000 | 23.0+30000×0.5‰=38.0 |
2、102-2施工环保费
包括为满足环保要求所采取的施工场地硬化、控制扬尘、降低噪音、合理排污等预防和消除环境污染的措施费用。为防止水土流失和废料废方的不合理处理,防止和减轻水、大气受污染以及使绿色植被、土地资源和现有公用设施得到保护的全部费用。
施工环保费的计取可参考相关文件规定,常规的施工环保费应按工程规模大小和规定要求不同计列相应费用。可按100章以外各章清单预算合计额的1.0-2.0‰计列,但最低宜不低于 2万元,最高宜不高于60万元。桥梁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按所需处理的泥浆数量及当地远运集中处理单价按实另行计算确定,一并纳入施工环保费中。
3、102-4工程管理软件(暂估价)
本节费用包括统一配备指定的工程管理软件系统并安装运行,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劳务和专用计算机配置、维护、备份管理及网络构筑(含设施和租费)等费用。
工程管理软件的费用,一般招标文件有相关说明,按不同要求以总额价计入暂估价,未明确采用暂估价的,工程管理软件系统以不同软件数及其单价按实估列,计算机按配置台数及其单价按实估列,网络构筑费按网络系统设施费和施工期网络租费按实估列,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系统维护等费用宜按上述三项费用暂估总额的10-20%暂估。
三、第103节临时工程与设施
临时工程包括临时道路、临时占地、临时供水、供电及驻地建设等,其费用和施工组织的施工经验、施工组织密切相关。临时工程的取费没有统一的标准,费用数额较大,是预算编制者较头疼的一项内容。
1、103-1临时道路
包括临时道路(含硬化)、桥梁、栈桥、码头及相关的安全设施的修建、养护与拆除费用,利用现有道路、桥梁、栈桥、码头的修整、加宽、加固及设置必要安全设施、养护、交通维护与使用后维修恢复费用。
临时道路工程按施工图设计或施工组织方案并结合现场调查,确定需修建、利用的临时道路、桥梁、栈桥、码头等临时工程的数量,参考公路定额,确定所需的费用。
2、103-2临时占地
包括承包人驻地办公、工地试验和生活用地,机械设备及材料停(堆)放场地,拌和及预制场地,仓库及加工场地,弃土场地(业主负责解决的除外),临时道路、桥梁等用地,用地退还前恢复到使用前状况的费用。
各项用地数量按工程建设管理实际需要和施工标准化要求分项逐一估列,租地费用标准按当地政策标准和租用时间确定(应包含用地恢复费)。
3、103-3临时供电设施
包括符合国家电力标准并满足工程建设管理需要的临时供配电系统的修建、安装、维修和拆除的费用,根据工程需要配备的发电机组的发电与配电系统的安装、连接、操作、维修及拆除等费用,建立临时供配电系统向供电管理部门缴纳的有关费用。
临时供电线路按施工组织设计数量并结合现场调查的实际数量确定长度,套用预算定额计算相应的费用;变压器的容量和数量按工程实际需要确定,以摊销或租用形式计列费用;发电机组费用按功率和数量以租赁或摊销费形式计列费用;向供电管理部门缴纳的有关费用按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费用标准计列。
4、103-4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
包括电话、传真、网络等电信设施的修建、连接、安装和维修,电信费用的缴纳,电信设施的拆除。
目前,随着移动通信的普及,公用通信一般能满足工程需求。电话、传真等电信设施按实际需要数量和市场价计列,网络通信按通信部门的取费标准计列。
5、103-5供水与排污设施
包括施工和生活用水设施的提供、安装、保养和拆除,施工和生活污水和废水临时排污系统的安装、维修、管理和拆除,收集和处理所有工作区域的垃圾和污水。
供水与排污能接入市政管网的应就近接入市政管网,按估列出具体的内容和数量的,按给水、排污管道相关定额以及一定额度的日常管理和处理费用进行估列。难以具体估列的,可按承包人驻地建设的5-7%估列。
四、第104节承包人驻地建设(含标化工地建设)
包括承包人办公室、住房及生活区的建立以及现场办公设备的配置,工地试验室的建立与管理,医疗卫生与消防设施的提供与配置,车间与工作场地、仓库、储料场及拌和预制场的建设与管理,标化工地所要求的场地外围隔离围墙、作业区分开或隔离设施修筑、作业区、堆放区及场内道路硬化处理以及绿化、美化等配套建设,驻地设施的维护与完工后的拆迁。
需修建、租用的数量宜按工程规模、施工组织设计并结合标准化工地的要求确定,参考相关定额分别计算确定。也可参照以下标准计算。
1)驻地(办公、生活场地)建设
高速公路土建按150~250万元/标段计算;路面工程、独立特大桥按120~150万元/标段计算。
2)工地试验室建设
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独立特大桥按200~700章合计的2‰计算。
3)拌合站建设
高速公路土建和路面工程、独立特大桥按200~700章合计的1.5‰计算。
4.钢筋加工场
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独立特大桥按200~700章合计的1.5‰计算。
5.预制场建设
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独立特大桥按200~700章合计的1.5‰计算。
6.施工材料存放场建设
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独立特大桥按200~700章合计的1.5‰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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