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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城际分享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
一、地质灾害基本概念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二条: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六种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一)滑坡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岩体,受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及人工切坡等因素的影响,在重力的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地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地质现象。俗称“地滑”、“走山”、“垮山”、“山剥皮”、“土溜”等。
(二)崩塌
崩塌是指陡坡上的岩体或者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脱离山体发生崩落、滚动,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崩塌又称崩落、垮塌或塌方。大小不等,零乱无序的岩块(土块)呈锥状堆积在坡脚的堆积物称为崩积物,也称为岩堆或倒石堆。
(三)泥石流
由暴雨、冰雪融水或库塘溃坝等水源激发,使山坡或沟谷中的固体堆积物混杂在水中沿山坡或沟谷向下游快速流动,并在山坡坡脚或出山口的地方堆积下来,就形成了泥石流。
(四)地面塌陷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种地质现象。当这种现象发生在有人类活动的地区时,便可能成为一种地质
灾害。地面塌陷的形成原因复杂,种类很多。
地裂缝
地裂缝是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产生开裂,并在地面形成一定长度和宽度的裂缝的一种地质现象,当这种现象发生在有人类活动的地区时,便可成为一种地质灾害。
二、生活中如何防范地质灾害
生活中科学选址,合理建设,不要切坡建房,容易引发滑坡;不要在陡崖下建房,避免崩塌伤害;不要在沟口边建房,预防泥石流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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