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地表水、地下水、废水采样要点分别有哪些?
在我们进行水质检测时,水体采样是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如果水质采样不规范,很容易导致检测结果出现偏差。今天我们就来总结一下地表水、地下水、废水的采样要点。
一、地表水采样
1.采样断面应有明显的标志物,采样人员不得擅自改动采样位置。采样时应使用GPS定位或固定标志物确定采样位置,以保证采样点位置的准确。
2.水温、pH值、溶解氧、电导率、透明度、盐度等项目建议现场监测。
3.对于河流断面,可以使用测距仪和测深计,测量河流的宽度和深度;对于湖库点位,可以使用测深计,测量湖库深度。然后,按照HJ/T91的要求,判断需要采集垂线数和垂线上的采样点数,分别采集水样。
4.采样时,不可搅动水底的沉积物。
5.如果水样中含沉降性固体(如泥沙等) ,则应分离除去。
6.测定湖库水的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叶绿素a、总氮、总磷时,水样静置30分钟后,用吸管或虹吸方式移取水样,吸管进水尖嘴应插至水样表层50mm以下位置,再加保存剂保存。
7.测定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水样,应单独采样,且使用干燥的样品瓶。采样前,不用水样对样品瓶进行冲洗。将水样采集于棕色玻璃瓶中,水样必须注满,上部不留空间。
8.测定硫化物的水样,应单独采样,先加入适量乙酸锌-乙酸钠溶液,再采集水释至瓶颈时加入氢氧化钠溶液至刚有白色沉淀产生,加水样充满容器,瓶塞下不留空气。
9.测定石油类的水样,应单独采样,且使用干燥的样品瓶。采样前,不用水样对样品瓶进行冲洗。采样前先破坏可能存在的油膜,在水面至300mm采集柱状水样,采集的水样全部用于测定。
10.测定叶绿素a的水样,应单独采样,且使用干燥的样品瓶。采样前,不用水样对样品瓶进行冲洗。如果水样中含沉降性固体(如泥沙等) ,用铝箔避光沉降30分钟,取上层水样转移至棕色硬质玻璃瓶。
11.测定重金属铜、铅、锌、镉、入海控制断面监测项目铁和锰的水样,采集的水样不进行自然沉降,在现场立即(船只采样不具备过滤条件除外) 用0.45μm的微孔滤膜过滤处理后采集。
12.细菌学样品的采集要求:采集样品时,采样瓶不得用样品洗涤,采集样品于灭菌的采样瓶中。清洁水体的采样量不低于400mL,其余水体采样量不低于100mL。
13.采集挥发性有机物样品时,不宜用水样进行荡洗,应使水样在样品瓶中溢流不留空间,取样时应尽量避免或减少样品在空气中暴露。所有样品均采集平行双样。
14.在同一采样点上分层采样时,应自上而下进行,避免不同层次水体混扰。
15.测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有机污染物等项目时,水样必须注满容器,避免水样曝气或有气泡存在于瓶中。
16.测定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氧、硫化物、余氯、粪大肠菌群、悬浮物、放射性等项目要单独采样。同一采样点,优先采集细菌监测项目水样。
17.现场测定湖库水体的pH值、溶解氧时,应记录测定水体的深度、测定时间、水温和天气情况等,以便解释可能出现的pH值、溶解氧异常情况。
18.每批水样,应选择部分项目加采现场空白样,与样品一起送实验室分析。
19.采样时要认真填写“水质采样记录表”,用签字笔在现场记录,字迹端正、清晰。项目完整。
20.采样结束前,应核对采样计划、记录与水样,如有错误或遗漏,应立即补采或重采。
21.如采样现场水体很不均匀,无法采到有代表性的样品,则应详细记录不均匀的情况和实际采样情况,供使用该数据者参考。
二、地下水采样
1.地下水水质监测通常采集瞬时水样。
2.对需测水位的井水,在采样前应先测地下水位。
3.从井中采集水样,必须在充分抽汲后进行,抽汲水量不得少于井内水体积的2 倍,采样深度应在地下水水面0.5m以下,以保证水样能代表地下水水质。
4.对封闭的生产井可在抽水时从泵房出水管放水阀处采样,采样前应将抽水管中存水放净。
5.采样前,除五日生化需氧量、有机物和细菌类监测项目外,先用采样水荡洗采样器和水样容器2~3次。
6.测定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挥发性、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项目的水样,采样时水样必须注满容器,上部不留空隙。但对准备冷冻保存的样品则不能注满容器,否则冷冻之后,因水样体积膨胀使容器破裂。测定溶解氧的水样采集后应在现场固定,盖好瓶塞后需用水封口。
7.测定五日生化需氧量、硫化物、石油类、重金属、细菌类、放射性等项目的水样应分别单独采样。存水放净。
8.采集水样后,立即按要求加入保存剂,将水样容器瓶盖紧、密封,贴好标签,标签设计可以根据各站具体情况,一般应包括监测井号、采样日期和时间、监测项目、采样人等。
9.采样结束前,应核对采样计划、采样记录与水样,如有错误或漏采,应立即重采或补采
三、废水采样
1.采样前,必须了解与排放废水有关的生产和治理工艺流程、排放规律和治理措施,以便制定采样计划,判定存在的干扰因素和采取必要的预处理措施。
2.工业废水中-类污染物应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出口取样,二类污染物及其它有机项目在工厂总排放口取样。生活污水在污水进入管网前采样,医院污水在其排放口设采样点。采样点一经确 定,不得随意更改。
3.实际的采样位置应在采样断面的中心。当水深大于1m时,应在表层下1/4 深度处采样;水深小于或等于1m时,在水深的1/2 处采样。
4.采样时应注意除去水面的杂物,垃圾等漂浮物。
5.采集废水样品时,建议同时测定流量,作为确定混合样组成比例和排污量计算的依据。
6.所采集的废水样主要是瞬时样和比例混合样。
7.自动采样用自动采样器进行,有时间等比例采样和流量等比例采样。当污水排放量较稳定时,可采用时间等比例采样,否则必须采用流量等比例采样。
8.受悬浮物影响较大的监测项目,自动采样时应在排污渠(道、沟)水面下5cm,距渠(道、沟)边和水路中心点的1/2处采样;手工采样与油类采样相同,应采集含悬浮物的均匀水样。
9.污水的监测项目按照行业类型有不同要求。在分时间单元采集样品时,测定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氧、硫化物、油类、有机物、余氯、粪大肠群、悬浮物、放射性等项目的样品,不能混合,只能单独采样。
10.对不同的监测项目应选用的容器材质、加入的保存剂及其用量与保存期、应采集的水样体积和容器的洗涤方法。
11.废水样品的组成往往相当复杂,其稳定性通常比地表水更差,应设法尽快测定。
12.用样品容器直接采样时,必须用水样冲洗三次后再行采样,特殊项目除外。但当水面有浮油时,采油的容器不能冲洗。
13.用于测定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硫化物、油类、余氯的水样,必须单独定容采样,全部用于测定。
14.在选用特殊的专用采样器(如油类采样器)时,应按照该采样器的使用方法采样。
15.采样时应认真填写“采样记录表”,表中应有污染源名称、监测目的、监测项目、采样点位、采样时间、样品编号、污水性质、污水流量、采样人姓名及其他有关事项等。
更多相关信息 还可关注中铁城际公众号矩阵 扫一扫下方二维码即可关注
文章推荐
- 地下水监测井为什么每次采样前都需要洗井?
- 地下水样品采集的参照标准与操作指南
- 地表水、地下水、废水采样要点分别有哪些?
- 山东启动“十五五”山东省城市更新行动规划编制,将实施老旧管线更新改造,开展城市地下管网体检
- 安徽合肥启动城市生命线安全三期工程,将对3500公里地下市政管线进行信息数据采集
- 重庆大渡口“数字管线”,让排水、供水和燃气等各类地下管线实时呈现
- 专家建议:建立北京地下管线管网数字化“一张图”
- 新疆将探索地下管网的智慧化建设,打造高效、便捷、安全的地下管网系统
- 2025年开展管网改造具体措施包括哪些?
- 内蒙古包头市征集地下管网项目119个,总投资73.1亿元,涉及供热、供水、燃气、污水、雨水、再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