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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1+N”模式?
业主方项目管理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的开展方式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业主管;二是业主委托国有投资建设平台公司;三是业主通过公开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选择。
由于项目业主的投资方地位以及国家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责任制规定和要求,使得项目业主在建设项目中具有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和首要责任,这些权力和责任往往是不能转移和委托的,只有一般事项在国家法律法规框架范围内才可以授权委托。因此,业主方项目管理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的核心领导地位应是无可争议的。
所以,“1+N”模式中的“1”为业主方项目管理也是毫无疑问的,问题的关键在于谁来进行项目管理?业主自管模式没有前景,国家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用委托集成化专业项目管理服务的方式来取代业主自管模式的碎片化项目管理方式。
业主直接委托国有投资建设平台公司模式,虽然在不少大中型建设项目管理中取得了很好,甚至辉煌的成绩和效果,但从发展趋势看,由于其在某种程度上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相悖,不利于全过程咨询的健康发展,故应该不是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发展主流和方向。
业主通过公开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采用“1+N”模式,选择具有综合实力和相应咨询资质的咨询机构(含联合体、咨询总分包),承担以业主方项目管理为核心和基本内容,以及其他N项咨询业务(N≥1)组合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才是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正确方向和必然趋势。
例如,《深圳市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中规定:建设单位应充分认识项目管理服务对建设项目的统筹和协调作用,积极采用“以项目管理服务为基础,其他各专业咨询服务内容相组合”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包括项目策划管理、报批管理、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招标采购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组织协调管理、收尾管理和运营维护管理等。其他各专业咨询服务内容包括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勘察、设计、招标采购、造价咨询、监理、运营维护咨询、绿色建筑咨询、后评价以及BIM咨询等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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