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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与城市整体风貌
居住区是主要用以满足人们居住需求的城市功能区,我国居住区规划建设历经里坊、街巷、邻里单位、居住小区和综合居住区的过程。20世纪50年代由于重视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勇于实践,且从苏联引进居住小区规划理论,初步形成了居住区规划思想、体制、理论和方法体系,奠定了我国小区规划理论基础。60-70年代,由于国家处于动荡期,住宅及住区规划建设也深陷危机。80-90年代,由于改革开放的政策,住宅及居住区无论在功能布局上,还是组织结构上都得到了更新,并增强了“以人为核心”的环境意识。
居住区作为建筑的一种载体对城市风貌的形成有着重大的作用。城市居住区数量多、规模大、临城界面很多,对城市的肌理、色彩和空间构成都会造成深层次的影响。因此,居住区设计不应重自身特色而忽略对城市整体风貌的影响,好的居住区应既能满足功能要求,又能在风格、色彩和布局等各方面为城市特质做出贡献。
每个城市都在其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身的特色和风貌,居住区设计不应各自为政,应在可控的城市秩序下进行,维护和谐的城市景观。
第一,保护城市已有的特色景观——天际轮廓线,尊重原有的整体格局,并为人们欣赏天际线提供良好的视觉条件。这就要求居住区建筑在一定宽度和高度范围内进行设计,建筑单体服从整体,创造优美的整体城市轮廓线。
第二,居住区沿街建筑体量应与道路宽度相吻合,以达到有机与和谐。
第三,居住区设计应纳入有序的城市空间体系。要先对相邻的城市公共空间作详细的分析,在明确了居住区在整个空间秩序中的位置和角色后,再进行规划布局,通过合理的结构、道路设计充分考虑并努力保持与原有城市空间的连贯性,进而保存、强化原有的空间效果。
第四,居住区第五立面的设计应遵循与城市景观统一和谐、局部求变的原则,在延续传统的同时又与现代相呼应。
这就要求从业人员在充分了解地域环境的前提下进行统筹规划和设计,不能无视周边景观进行野蛮操作。以传统建筑屋顶的设计为例,古代屋顶形式有一个最显著的特征,即在一个特定的村落当中,其建筑屋顶会让人感到它们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与周边环境是协调共的,无论其形式、尺度和材料等存在如何的差异,其中都体现了和谐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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