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城市设计的实践过程
中铁城际将城市设计实践定义为:以政府公共部门和城市设计专业机构为主导的运作主体(由多方社会行动者——公众与利益集团参与),以塑造建设环境公共价值领域为对象的社会实践活动。主要包括城市设计专业实践和管理实践。
1)专业实践指“公共政策化的技术过程”
城市设计专业者在实践中运用专业化的思维与技能,从城市功能、文化艺术、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等多方面进行形象和抽象的技术方案创作与表达,为城市设计实施工具(如城市设计公共政策、指引、纲要)的制定、调整和完善提供技术支撑。
2)管理实践指“技术化的公共行政过程”
规划部门管理者在实践中将城市设计作为一种政策性的行政管理手段,通过对城市设计实施工具(如城市设计公共政策、指引、纲要)的制定和实施执行,来有目的地控制与引导城市开发建设活动,亦即通过具体的行政管理过程来实现对建设环境塑造的公共干预。
庄宇将城市设计运作过程(按时序)分为城市设计的编制阶段和实拖阶段。“城市设计运作是依据城市发展目标,确认城市形态环境的设计概念和原则,通过相关的政策、图则、指导纲要和管理政策等工具加以实现的过程。城市设计的运作是城市设计从编制到实施的完整过程。”
刘宛则指出城市设计实践过程包括总体策划、设计组织、实施执行、运作维护四个程序性阶段,每一阶段都是参与城市设计过程的主体之间复杂的互动过程。“城市设计的具体实践活动从强调固定的空间结果到强调对于发展建设的组织过程,从专业设计活动到商业活动、政府行为、开发活动以及规划设计的综合。”
由此可见,城市设计实践过程包含了广泛的社会活动领域。由于实践过程牵涉大量代表不同角色和利益的社会群体,因此逐渐被看做一个社会实践过程。但刘宛对于城市设计实践过程的概括过于宽泛,从设计、管理到建设,似乎无所不包,而等同于建设环境的塑造过程。因此,本书较认同庄宇“编制阶段”和“实施阶段”两分法,但仍借鉴刘宛的“运作维护阶段”。
www.ztcjjt.com城镇规划整理发布
更多相关信息 还可关注中铁城际公众号矩阵 扫一扫下方二维码即可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