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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制定《城市设计与建筑风貌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日前,《海口市城市设计与建筑风貌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获海口市政府常务会原则性审议通过。《办法》明确,该专家委员会集成规划、建筑专业高层次人才,服务于海口有关城市设计、规划、风貌管控、片区规划建设、建筑设计的评审、咨询、指导等工作,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海口市建筑布局、协调城市景观风貌。
根据《办法》,担任专家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中国工程院院士;获得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荣誉称号的城市规划、建筑学专业的设计大师;国内外规划、建筑奖项获得者,如普利兹克建筑奖、梁思成建筑奖等;在城市规划行业、建筑设计行业被广泛认可的,有突出贡献及著名代表作品的专家。
专家委员可以参加海口行政区域内的以下活动或工作:国家级示范区建设、国家级重点工程建设、省市级重点工程建设等技术指导、咨询建议、评审评估工作;为制定全市城市设计、城市规划、重点区域规划、重点地段规划、建设行业法规、政策、导则等提供智力支持;涉及纪念性、标志性或处于城市制高点的建(构)筑物设计方案的技术指导、咨询建议、评审评估工作;规模较大、影响较大的办公、商业、综合体、住宅的单体或建筑群设计方案的技术指导、咨询建议、评审评估工作;为全市城市发展战略提供咨询意见;参与有关城市规划、建筑业培训、宣贯、国际国内交流和研讨活动;针对海口发展情况,提出实施城市发展战略的宏观意见和推进城市更新、建筑设计工作的具体建议。
另外,专家委员会建立动态评估机制。通过委员会评价、专家委员相互评价及被评审项目评价等多种方式对专家委员参与评审、咨询活动情况进行记录,作为专家委员续聘复审时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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