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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中心城区市政道路规划设计导则公示
昨日,记者从遵义市自然资源局获悉,该局日前发布了关于《遵义市中心城区市政道路规划设计导则》公示并征求意见的信息。该设计导则从道路系统等级划分、道路横断面设计、交叉口控制、路内停车设施等方面,提出了规划要求。
据了解,我市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在城市道路建设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逐渐显现,如路网密集、交通设施空间受限,同时道路功能不合理、人行过街设施要素不全、机动车出入口控制不严等。基于此,进行科学合理的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能有效治理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改善居民出行环境。
据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工程规划管理科有关人士介绍,为实现道路规划的精细化管理,营造以人为本的道路交通环境,因此制定了该设计导则,其适用于中心城区新建城市道路的规划设计,中心城区范围内改、扩建道路的规划设计,以及中心城区范围外的道路规划与设计。
设计导则分10个部分,包含总则、道路系统等级划分、道路横断面设计、道路交叉口控制、路内停车设施等。当中的道路系统等级划分方面,将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干线性主干路、一般性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5 个等级;而在道路交叉口控制方面,设计导则提出,中心城区内部不宜建设大型互通立交,应结合地形地势综合考虑,以设置简易立交为主,采用主线下穿或上跨形式,并尽量减少对沿线用地及景观的影响。
设计导则中,对路内停车设施作了详细的规定,如在快速路和干线性主干路的主路严禁设置路内停车泊位;中心城区路外公共停车场200米服务半径范围内、其他地区路外公共停车场300米服务半径范围内,严禁设立路内机动车停车设施。
值得一提的是,设计导则还明确提出,当旧城道路网改造时,应兼顾旧城的历史文化、地方特色和原有道路网形成的历史,宜从景观、交通、市政等多个方面开展专题研究。对于历史文化街区,则不得擅自新建、扩建道路,如对现有道路进行改建时,应当保持或者恢复传统肌理、道路格局和景观特征。(记者 徐飞 来源:遵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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